一、上海市硕士研究生考生网上确认
1.时间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0年11月5日至9日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登录地址及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报考点公告为准),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
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1)考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图像和填写网上报名编号。
(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0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请参看报考点公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图像。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现场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20年10月13日、20日、27日,(每周二)下午 13:30—16:00。
4.在本市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
5.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7.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8.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该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