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国际公法学》作为国际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国际法导论、国家、国家领土、国际法上的个人、条约法、外交与领事关系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争端的解决等几个重要而基础的国际法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国际法的基础知识
1. 掌握
国际法的定义及特征、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2. 理解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3. 运用
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
专题二、国家
1. 掌握
国家的概念与要素、国家主权豁免、国家责任制度。
2. 理解
国家的基本权利。
3. 运用
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
专题三、国家领土
1. 掌握
国家领土的概念和组成部分、领土的取得与变更。
2. 理解
界河与国际河流制度。
专题四、国际法上的个人
1. 掌握
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双重国籍、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引渡的条件、庇护制度。
2. 理解
难民的法律地位。
3. 运用
外交保护。
专题五、条约法
1. 掌握
缔约能力与缔约权、条约的保留、条约的效力、条约的无效。
2. 理解
条约的终止和暂停施行。
3. 运用
条约的解释。
专题六、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1. 掌握
外交机关、使馆制度、领馆制度。
2. 理解
外交特权与豁免、领事特权与豁免。
专题七、国籍组织法
1. 掌握
国际组织的定义和特征、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的职权。
2. 理解
联合国专门机构。
3. 运用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表决程序。
专题八、国际争端的解决
1. 掌握
国际争端的强制解决方法、国际争端的司法解决。
2. 理解
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3. 运用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