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民法债权》(含合同法)作为民商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民法典》合同编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主要涉及债的发生、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债的移转、债的消灭、违约责任及主要典型合同制度。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债的概念、发生与体系
1.掌握
债的概念;债的发生原因
2.理解
我国《民法典》中债法的体系;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通则作用的原理
3.运用
债的相对性;债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专题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1.掌握
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相关规则;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合同的效力体系
2.理解
合同成立的意义;电子合同的订立方式;缔约过失责任作为独立类型的法定之债;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
3.运用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识别;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待审批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的原因、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合同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专题三、 债的履行
1.掌握
债务履行的基本规则;选择之债、连带之债的履行规则;合同履行的涉他性;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2.理解
选择之债的基本原理;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基本原理;涉他合同的基本原理
3.运用
同时履行抗辩、顺序履行抗辩、不安抗辩;利害关系人的代偿权
专题四、债的保全
1.掌握
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
2.理解
债的保全的原理;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基本机制
3.运用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行使方式与法律效果;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行使与后果
专题五、债的移转
1.掌握
债权的可让与性;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2.理解
债权作为财产权所具有的一般可让与属性;债权让与中对债务人的保护机制;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的区分
3.运用
债权让与的法律效果;债务承担的法律效果
专题六、债的消灭
1.掌握
债的消灭的概念;引起债的消灭的各种原因,包括清偿、提存、抵销、免除、混同;合同解除
2.理解
债的消灭的意义;合同解除的机制;
3.运用
代为清偿、代位清偿、清偿抵充规则;提存的要件与效果;抵销的要件;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解除的后果
专题七 违约责任
1.掌握
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的形态;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理解
违约责任作为合同救济的范畴;限制实际履行请求权的法理;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的关系;定金的法律机制;责任竞合原理
3.运用
实际履行请求的限制;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违约金酌减的规则;定金的成立与定金罚则;责任竞合的处理
专题八、重要典型合同
1.掌握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2.理解
各种典型合同的基本框架
3.运用
《民法典》关于以上各种典型合同的重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