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民事诉讼法学》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法院主管与管辖制度、当事人制度、民事证据制度、第一审程序、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这几个重要而基础的诉讼制度与程序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法院主管与管辖制度
1.掌握
法院主管范围的界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级别管辖的确定标准、专属管辖及其适用范围、协议管辖及其条件、移送管辖及其条件、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的区别、管辖权异议及其条件
2.理解
确定法院主管范围的影响因素、各级法院的职能、集中管辖与专属管辖的区别
3.运用
综合运用各类管辖制度分析案例
专题二、当事人制度
1.掌握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适格、必要共同诉讼的概念及发生原因、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及其诉讼地位、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及其诉讼地位
2.理解
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关系、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作用
3.运用
综合运用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判断以及不同种类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分析案例
专题三、民事证据制度
1.掌握
民事证据的概念及特征、证据的立法种类、证据的理论分类、证据保全的概念及条件、证明对象及其范围、证明责任的概念、证明责任分配的含义及分配原则与例外、证明标准的概念及内容
2.理解
证据能力与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关系、证明责任的例外分配与实体法的关系、证明标准的作用、质证与认证的关系
3.运用
综合运用证据立法种类、证明对象以及证明责任分配原则及其例外的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专题四、第一审程序
1.掌握
起诉及其条件、重复起诉的判断、撤诉、缺席判决、延期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
2.理解
立案登记制的意义、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的关系、审理前准备的作用、审判以庭审为中心的意义、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的关系
3.运用
运用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专题五、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1.掌握
公益诉讼的含义及其类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含义及提起条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裁判、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原案再审的关系
2.理解
检察院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的作用、案外人救济的制度体系
3.运用
运用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专题六、第二审程序
1.掌握
上诉及其条件、第二审程序中的撤诉、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与审理方式、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调解与裁判
2.理解
民事审级制度的功能、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关系
3.运用
运用第二审程序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专题七、审判监督程序
1.掌握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方式、检察院抗诉及提出抗诉的条件、当事人申请再审及其条件、法院对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2.理解
再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检察院提出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的关系
3.运用
运用审判监督程序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仲裁法学》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仲裁法学》作为民事诉讼法学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司法监督三大重要而基础的仲裁制度与程序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仲裁协议
1.掌握
仲裁协议的概念及其特征、仲裁协议的有效条件、仲裁协议效力的体现及扩张、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2.理解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发展趋势、仲裁机构约定的明确性、仲裁庭自裁管辖制度
3.运用
运用仲裁协议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中仲裁协议的效力
专题二、仲裁程序
1.掌握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财产保全与证据保全、仲裁和解、仲裁调解、仲裁裁决
2.理解
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
3.运用
运用仲裁程序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
专题三、仲裁司法监督
1.掌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概念及条件、法院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处理、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概念及条件、法院对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处理
2.理解
双轨司法监督制度的关系、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制度
3.运用
运用仲裁司法监督的基本法律规定分析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