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税务专业基础是全国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专业基础科目。
二、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在税务专业方面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通过具体考查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中国税制实务与税收管理制度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素养、较强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的税务专业人才。
本考试旨在记忆、判断和运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中国税制实务、中国税收管理制度和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1.熟悉记忆: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
3.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本科目的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试卷由试题、答题卡和答题纸组成,选择题和判断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上,其他题目的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考生不得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试卷结构
税收学原理的考核比例约为30%;中国税制实务的考核比例约为40%;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的考核比例约为15%;中国税收征管制度的考核比例约为15%。
4.考试题型
(1)单选题
(2)多选题
(3)判断题
(4)简答题
(5)计算与分析题
(6)论述题四、考试内容(一)税收学原理
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1世纪全球税制改革趋势
2.税收的涵义和正当性税收的概念税收的正当性税收的形式特征和本质特征一般税收与特别税收所得税、消费税与财产税直接税与间接税中央税与地方税比例税、累进税与累退税
3.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和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税收的效率原则(中性原则和矫正原则)税收的公平原则(量益原则与量能原则)税制改革的目标税制改革的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税负的概念、分类与衡量指标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与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宏观税负的衡量指标宏观税负问题的解决
5.税收效应
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税收的宏观(总量)效应和微观(结构)效应税收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
6.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的概念、分类和特点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我国和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分析重复征税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中央与地方税收分配的一般原则中央和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的历史和现实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设置的历史发展和未来趋势地方税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
8.税收法治
税收法治的概念和意义税收法治建设的内容世界税收法治建设的历史发展中国税收法治建设的进展与方向
(二)中国税制实务
1.税制要素及税收分类纳税义务人代缴义务人征税对象及其分类
税率的概念、类型及意义纳税时间及其类型纳税地点及其意义
税收优惠(税式支出)的特征和基本类型中国税制框架和税种分类
2.货物与劳务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货物与劳务税的性质、分类及其正当性增值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消费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关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资源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印花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契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
环境保护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我国货物与劳务税制度的问题及其改革
3.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所得税的性质、分类及其正当性企业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个人所得税基本理论及制度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4.财产税制度基本理论及其制度规定财产税的性质、分类及其正当性房产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车船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船舶吨税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我国财产税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三)中国税收征管制度
1.税收征管概论
税收征管的概念、目的与原则税收征管制度的特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改革
2.税收征管制度
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及其改革纳税申报制度及其改革税款征收制度及其改革税务稽查制度及其改革税收风险控制及其改革税务行政处罚及其改革税收刑事制度及其改革税务争议处理制度及其改革
3.纳税服务
纳税人权利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纳税服务的机构设置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和方式纳税服务的绩效评价
4.税收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大数据与税收管理互联网+税收管理税收透明度数字经济和数字税收管理
(四)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确定税收管辖权的原则国际税收协定居民身份确认规则非居民各项所得的征税权分配规则避免双重征税的办法及外国税收抵免制度国际逃避税及其防范措施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的内容及其发展动向国际税收竞争与协调国际税收征管互助与合作
(上述考试内容涉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的,时间范围截止到2021 年10月底前。2021年11月后生效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内容,不纳入考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