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法理学
一、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能运用法理学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
1、法学导论: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产生和发展。
2、法的本体: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权利和义务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和分类;法律行为释义、法律行为的结构和分类;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责任释义、种类、原则,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
3、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法律演进;法律继承、法律移植和法治改革;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发展趋势;法治与全球治理。
4、法的运行:法的制定;法的实施;法律程序;法律推理、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的概念,形式推理和辩证推理,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5、法的价值:法的价值概述;法与人权、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正义、法与效率。
6、法治与法治中国:法治原理;法治与经济和科技;法治与社会发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
三、试卷分值和结构
1、考试分值:75分
2.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2)简述题;(3)论述题;(4)案例分析
四、参考书目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第二部分:国际法
一、考试要求
全面系统地掌握国际公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我国在有关法律领域的立场与实践,并运用国际公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国际关系中的国际法问题和合理设计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或办法。
二、考试内容
要求全面掌握指定教材18章的内容,包括:1、导论;2、国际法上的国家;3、国际法上的个人;4、国家领土;5、国际海洋法;6、国际航空法;7、外层空间法;8、国际环境法;9、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10、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的豁免;11、国际经济法律制度;12、人权的国际保护;13、条约法;14、国家责任;15、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16、集体安全保障制度;17、军备控制与裁军;18、武装冲突法
其中对于导论中所涉及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主体问题等;领土、海洋、航空和外空、环境等空间的法律问题;国际法上的与个人相关的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与庇护、国际人权等法律问题;联合国和区域性国际组织;外交和领事豁免、国际组织豁免;条约法;国家责任;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武装冲突法等宜重点掌握。
三、试卷分值与结构
1.分值:75分
2.题型结构
⑴名词解释
⑵简述题
⑶论述题或案例分析
四、参考书目
邵津主编:《国际法》(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