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导师责任,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提升导师指导能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现将我校2020年首次上岗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要求
1. 学校集中培训
培训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政策和规定
(2)研究生心理健康问题识别与预防
(3)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与岗位职责
(4)研究生培养经验交流与分享
培训时间:6月21日全天。请参加培训的导师于6月21日上午8点前到达会场。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
2.各培养单位培训
从6月份开始至9月30日,各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院内培训,加强导师职责、师德师风教育,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诚信教育、导生关系处理、研究生团队管理、研究生科研能力训练等经验交流活动。
3.听课要求
导师自主选择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听课,要求不少于6个学时。
4.参加培训的人员
《西北大学关于公布2020年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西大研〔2021〕3号)中首次上岗的研究生导师。
欢迎其他在岗导师参加培训。
二、其他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导师岗前培训工作,精心组织,做好宣传,通知到人,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于2021年6月21日前将本单位导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方案请注明培训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各单位培训结束以后,将培训总结报告(含文字、图片及影像资料)于9月30日前报研究生院。
2.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原则上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研究生院请假。请假者,另行安排培训。本次无故不参加导师岗前培训者,不列入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3.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填写《西北大学首次上岗研究生导师培训考核表》,并签署《西北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责任承诺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同时,培训人员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学习总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导师岗位职责及作用的认识;
(2)今后指导研究生的设想;
(3)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4.培训人员“学习总结”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发送至邮箱:yxwk@nwu.edu.cn,文档命名:单位+姓名+导师培训学习总结。
5.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8164,联系人:杨赛、王海波。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