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简化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评阅和答辩等相关费用发放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现更新了经费领取表等表格,具体办理报销流程如下:
1.学位论文明审报销请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专家经费领取表》,学院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学位论文盲审报销请填写《关于报销研究生论文盲审费的情况说明》,加盖学院公章。
2.经办人登录财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打印申报单,经费负责人签字后,由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审核发放。
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等相关费用标准严格遵照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目前只能报销校外专家的费用。
2.盲审费用报销时请按照垫付学生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明审费用若存在垫付行为,递交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申报单时,附上《关于申报已垫支的人员类经费的情况说明》。
3.本学期发放答辩费时新附件及原附件均可采用。自2020年秋季开学后,原附件作废,所附附件应为本通知后附附件。
研究生院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