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8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5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