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安排:按照《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文件要求进行。

  二、涉及研究生: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开题时间:博士研究生和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一般在10月1日之前)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院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处批准、备案。

  四、具体要求:

  1. 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由导师、学位授权点、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按要求下载打印后在开题评审前根据专家人数提前2天发放到专家手中。

  2. 学院应按照《关于对研究生论文进行意识形态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研究生导师和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方向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存档。

  3. 开题必须采用PowerPoint形式进行答辩汇报。

  4. 开题结束后,开题小组秘书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一式二份,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分别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学位办存档;《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电子版上传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纸质版保存至学院。

  5. 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对未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在学位授权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6. 开题报告通过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题目变更申请并提交书面报告,经导师、学院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1~2月内重新做开题审批。

  7. 上报材料时间:开题结束一周内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纸质版(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不能现场进行开题汇报答辩者,可以参加视频开题汇报答辩,其他确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学位授权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

  2. 特别提醒:各相关学院要注重研究生的分类培养,尤其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学术化培养,应结合行业的特点及要求,做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题及开题工作,更加注重专业学位论文的实践性和专业性。

  3.开学位论文在题时必须确定是否涉密及涉密级别,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6月30日

上一篇:石河子大学关于进行2021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上报材料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