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审阅认可后,学科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本学科的教授、副教授5人组成预答辩委员会,预答辩委员会人员应包括开题报告评审组、课题中期考核评审组的专家,以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
2.硕士生进行报告的时间应为30分钟,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时间为40分钟。
3.预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检查学位论文是否与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中所确定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等相符。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结论、实验验证、论文工作量和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等是否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水平,并详细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预答辩委员会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答辩、未通过答辩或经修改后通过预答辩的决议。对有争议者,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对未通过预答辩者不能申请答辩,论文经过修改、导师审阅通过后,一个月可再次申请预答辩。
5.预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填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逐级完成审核。
6.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答辩申请。经预答辩全面审核,确认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论文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须立即向研究生处学术学位培养办公室或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提出延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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