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笔试
试题须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卷满分为100分。
2.专业面试
面试内容要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须设立一定数量的面试题库,在面试时由考生随机抽取。
(1)专业知识考核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学院(研究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将不予以录取。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专业加试科目分为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相关要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加试完成后试题与答卷由学院(研究院)留存备查。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根据各学院(研究院)要求加试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知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研究院)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