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单独考试)
一、招生计划
2025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6人,研究方向为
01油气钻采、油田化学、提高采收率、油气智能及CO₂地质利用与封存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原则上于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生对象优先为石油、石化、海洋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县)人员。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名点(报考点代码1164)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四)享受照顾或初试加分政策考生
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五)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二)初试科目:①101政治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2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综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钻井工程理论与技术、油层物理学。
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等。
(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和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学院、校区主页公布。
(七)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复查(以报名截止日期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五、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按上级文件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5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学费
学制3年,学费15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包括推免生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招生人数的预估值,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可能会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的变化产生变动。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2.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科目,招生专业目录后附有考试参考书,不出售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历年真题。
3.不允许在校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