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于2009年开始招收、培养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0年,学校成为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64所高校之一。2015年,学校获教育部批准开展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全国仅12所高校入选)。2018年,学校获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国仅41所高校入选)。截止目前,学校拥有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等2个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等7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和工商管理、会计、金融、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工程管理、应用统计、法律等8个非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学校建有200余个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分布于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河北、新疆等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北京工程师学院、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中国石油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等3个基地入选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与特色
(1)形成“一个核心,两个结合,三段贯通,四级递进”的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特色培养理念。“一个核心”是指以提升实践能力为核心;“两个结合”是指校内、校外相结合,国内、国外相结合;“三段贯通”是指课程学习、专业实践与项目研究、学位论文研究与答辩三个培养环节有序衔接、融会贯通;“四级递进”是指“基础实践(校企专家案例课程教学)、技能实践(校内实验教学平台实践与综合能力竞赛)、专业实践(校外工程实践能力训练)、研究实践(基于学位论文研究的工程创新能力培养)”四级递进式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2)探索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培养模式,实行校企导师组全过程协同培养。学校充分发挥石油石化行业特色与学科优势,积极拓展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了一批高水平校、院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在校、院级基地建立导师组,导师组由研究领域一致或具有科研合作关系的校企导师组成,企业导师由责任心强、精力充沛、业务精湛、实践经验丰富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在复试阶段, 学生根据研究方向选定校企导师组并确定专业实践基地;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导师组共同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培养计划;在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后,导师组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和课题研究计划,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招生人数、专业
2021年,北京工程师学院(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中国石化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新疆油田、独山子石化)、天津工程师学院(大港油田)、塔里木油田等8个校级基地计划招收200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涉及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等5个专业学位类别下的10个工程领域,包括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安全工程、动力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材料工程等。
4.选拔与录取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或推免选拔,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选拔工作一般在考生来校复试期间进行,具体选拔条件和录取要求可查询各相关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复试细则。
5.培养与管理
校企导师组针对社会和行业企业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共同参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全过程合作、协同培养研究生。学生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进行为期1.5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之后,进入校级基地进行为期1年以上的专业实践与论文研究工作,期间各校级基地将为每名研究生发放不低于1500元/月的生活津贴。
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北京工程师学院、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等校级基地的相关信息,请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詹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10-8973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