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三)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专业及综合素质考核等。
(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和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一致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复试前与招生学院(研究院)办公室联系。
(五)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
(七)复试时将对考生复试资格复查(以报名截止日期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