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专业优势简介
北京工商大学是以商科、轻工和食品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拥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和系统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统计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生物与医药1 个专业博士学位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现已发展成为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并按照"开放、创新、特色、质量”方针,努力实现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41人,分属于民商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诉讼法学系、理论法学与刑事法学系。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14人,讲师17人,专业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占90%以上,80%以上的成员有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讲学、访学、培训的经历。教师中多人担任全国性学会及市级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等学术兼职,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龙头、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整体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趋势良好的教师队伍,尤其在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法学应用型专业领域具有独特优势。先后有多名教师分别在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顺义区发改委、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法学会等单位挂职工作,共有十余名教师分别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学院有多名教师在企业营商法治环境、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法、税法、金融法、保险法、信托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法、未成年人司法等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并为相关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基本目标,结合学校的商科特色,确立“法商结合”的研究生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民商法理论知识、具备从事理论研究的发展潜质和独立开展应用研究的能力,成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研究型法律人才。
三、课程安排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英语 I |
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与论文写作指导 | 心理健康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究 | 法理学研究 |
民法总则研究 | 商法学研究 |
经济法学研究 | 合同法研究 |
物权法研究 | 公司法研究 |
知识产权法研究 | 民事诉讼法研究 |
信托法研究 | 保险法研究 |
侵权责任法研究 | / |
四、教学方式
本课程采用面授与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教学课程大纲开展教学,(每月1-2个)周末上课(遇校内统一考试、寒暑假或节假日顺延)。
五、学习期限
基本学习时间为1.5-2年。
六、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一定本专业工作基础及学习能力,可参加高级研修班的学习。
七、报名材料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联系招生老师获取《研修班入学登记表》
(2)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八、收费标准
1、学费23000元/人。
2、申请参加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北京工商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九、缴费方式
通过银行汇款缴纳至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培训中心对公账户
户名: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培训中心
账号:32290188000086652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十、证书
完成培训班规定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者,由北京工商大学教育培训中心颁发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