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的高层次人才,对研究生在每学年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测评,并以测评的结果作为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现将测评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北京工商大学学籍的在读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
二、评选时间跨度
2020/09/01-2021/08/31
三、测评程序与日程安排
综合测评工作于9月7日-9月28日期间完成,其中:
(一)各学院的综合测评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制定并发布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明确各项加分标准;
2.指导各班成立负责小组并完成综合测评及后续的评奖评优工作。班级负责小组成员按照班级人数的30%组成,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员代表(支部委员优先)、学生代表,考虑班委比例、性别比例、宿舍分布相对合理,保证在民主、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下,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好评奖评优工作。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在班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班级上报负责小组成员名单,明确组长人选,学院备案。
(二)各班级具体实施测评工作:
1.班级负责小组指导班级所有同学进行综合评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创新素质、其他素质),并进行材料审核;
2.所有同学填报的加分项需提供在测评年度内的支撑材料,以供班级负责小组进行核验;
3.减分项由班级负责小组依据学院提供的材料统一录入。
(三)测评结果公示及上报。测评结果需要在班级、学院层面分别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1.班级公示阶段: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各项测评成绩计算总成绩,完整填写成绩汇总表,并进行公示;
2.学院公示阶段:各班级测评结果经个人签字、测评小组成员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并进行公示;
3.各学院将审核无异议的综合测评结果进行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前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