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北建大研发〔2016〕13号),研究生院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含2020年12月、2021年6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位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有新的见解,并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撰写规范;
2.学位论文作者在学期间学术成果突出,取得与硕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成果(已经正式刊出),除达到学校及所在学院(学科)对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的基本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
①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一级学科点及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SCI、SSCI、EI、CSSCI、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或学科评估指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②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数学一级学科点及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工业工程、物流工程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在SCI、E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③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点及工商管理、项目管理、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点研究生在核心及以上期刊(SCI、SSCI、EI、CSSCI、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和北大图书馆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2)以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参与制定出版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不少于1项。
(3)获国家级科研(教学)奖励或省部级科研(教学)奖励不少于1项,或学科评估统计的建筑设计奖项不少于1项,或有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行业展览的专业作品(有入展证书)。
3.学位论文评阅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
4.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一般要达到85分及以上。
三、评选名额分配
1. 评选限额原则
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基础上,以学院为单位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同一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同届同期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10%。
2. 推荐评选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 | 评选基数 | 评选限额 |
1 | 建筑学院 | 139 | 14 |
2 | 土木学院 | 128 | 13 |
3 | 环能学院 | 140 | 14 |
4 | 测绘学院 | 62 | 6 |
5 | 经管学院 | 98 | 10 |
6 | 电信学院 | 45 | 5 |
7 | 机电学院 | 36 | 4 |
8 | 理学院 | 15 | 2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0 |
合计 | 663 | 68 |
备注:评选基数中包含2020年12月已授予学位人数及2021年6月申请硕士学位人数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参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导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2. 学院填写“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与推荐名单对应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审批表”一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五、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时间:受理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2. 联系人:姚远,68322538,yaoyuan@bucea.edu.cn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以评优选优的态度,做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确保评优工作有序规范。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