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余额

学院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计划余额
理学院080100力学4
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081800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
冶金学院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4
冶金学院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7
秦皇岛分校080300光学工程11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及调剂专业相应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五)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及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点击此处)。

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4月8日,具体时间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报名。

  (二)复试通知确认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复试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复试。

  (三)复试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工作拟于4月10日-11日进行,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下同)。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学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学院组织的资格考核和复试环节(专业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

  (四)待录取通知确认

  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学院发送待录取通知后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通知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复试分数满分220分。

  具体内容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复试录取规则详见学院调剂工作办法。

五、受理咨询渠道

  联系单位:东北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辛老师

  咨询电话:024-8368755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网址:http://yz.neu.edu.cn/

  邮箱:neuyzb@mail.neu.edu.cn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三号巷11号

  邮编:110819

六、其它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合理安排行程和交通方式。

  (二)调剂录取考生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入学第一学年不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年重新评定。

  (三)一经被我校录取,不得调剂其它院校、专业。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研究生院,如有同国家政策不符,以国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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