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年8月下旬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
(四)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 符合以本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规定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本科所学专业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可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2) 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方可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3)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专业;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麻醉学专业;妇幼保健医学本科专业(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或儿科学专业;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本科毕业且授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4)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方可报考硕士专业学位。
(5)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报考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101100,105400)者,须为护理学本科专业,原则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4.报考临床药学系(学院代码030)药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500,临床药学方向)硕士研究生,仅限首都医科大学五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
5.报考北京市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学院代码:02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300)硕士研究生,须为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
(五) 正在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校学生不能报考;或通过就读学校在教育部学籍网取消学籍后方可报考。
(六) 定向培养的应届本科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单位同意,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单位同意以“非定向就业”形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者,取消复试资格或不予录取,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见《首都医科大学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八) 报考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仅限单独考试招生。单独考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见《首都医科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