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法学(经济法方向)在职课程培训班招生简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简称CUEB)创建于1956年。六十余年来,学校以培养“崇德尚能,经世济民”之才为己任,经过几代首经贸人自强不息地开拓和建设,已经成长为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等六大学科,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各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多科性财经类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坚持“立足北京、服务首都、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先后为国家和北京市培养了十八万优秀人才。首经贸校友遍布海内外,成为服务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2001年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被批准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经过多年的重点建设,经济法学科在学界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涌现出了一大批在经济法学界具有较高声誉的知名学者。数位教师曾到美国、英国等国家知名大学留学或者作访问学者,多位教师在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中国财税法学会、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北京市环境保护法学会、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等学术团体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等职。
一、培训中心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培训中心(简称“培训中心”)隶属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成立于2005年。培训中心主要致力于高端培训、课程培训班、国际化教育并建立了与之配套的海外考试考点及留学指导等关联业务。
培训中心培训业务涵盖党政干部培训、企事业单位内训和各类专题培训。培训中心汇聚国内各个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知名企业家,致力于开展党政干部教育培训和大中型企业各类培训,打造一个学习党政精神及经济管理的高端平台。带领学员全面解读国家政策法规,学习国际前沿的资本战略理念和思路,分析市场发展趋势,掌握先进的管理手段及方法,整合人才、产业、资本等战略资源,创造企业价值。
培训中心依托学校优势专业,开设企业管理、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8个专业四十个培训方向。
培训中心是学校实现教育服务社会的平台,是学校与社会、企业联系的纽带和窗口。培训中心通过引进先进高等教育理念、创新的管理模式、共享资源优势,现已形成“高质量课程,高标准服务”的培训特色。培训中心开展的各类业务正在改变国内传统培训模式,开创具有自身特色和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和搭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与个人的学习交流平台,为每个人的“再学习,终身学习”提供独具特色、个性化的培训深造方案。
二、培训方向
经济法
三、项目优势
1、案例教学,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实习等多种形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重点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最早设立于1983年,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历史上拥有一批著名老一代法学专家、学者,如戴凤岐教授、沈雯辉教授等等,他们是我国经济法专业的先驱者,在经济法领域取得了突出成就,使我校经济法专业在财经院校经济法学科具有很高的影响力。
四、培训时长
1.5年-2年
五、培训方式
周末班/远程班
六、开设课程
(每年按最新“培养方案”及行业趋势调整。)
课程设置 |
经济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侵权法 |
行政法 |
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制度研究 |
商法 |
金融法 |
国际法 |
经济法专题研究 |
法理学 |
税法 |
民法总论 |
刑法学 |
宪法 |
中国法制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七、培训资料
1、填写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2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中国学生)/护照复印件2份(国际学生)
4、1寸免冠彩照2张,2寸免冠彩照2张(白底)
5、培训费25800元,报名费200元
八、证书授予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8)54号文件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在职人员以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学完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颁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职课程培训班》结业证书;
2、同等学力硕士申请有关规定:
符合资格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员,可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学位。(①通过研究生院五门院考;②通过5月同等学力国家统一考试;③通过论文答辩。)(国家教育部学位网统一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