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法学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12月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保证2021年下半年(12月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下半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答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2021年下半年(12月份)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请于2021年8月28日--9月16日期间登录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http://gim.jlu.edu.cn,(“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学位办相关”中“论文答辩”部分,以下简称“答辩系统”。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webvpn.jlu.edu.cn,访问“答辩系统”),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应于9月16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论文。

  二、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通过预答辩的同学可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至duibi2020@163.com信箱,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文档,文件名要求体现学生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具体格式例示:2011221001姓名+论文题目.doc。检测结果电子版发回本人邮箱。请各位答辩申请人将经“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后生成的“全文(表明引文)”报告单直接反馈给论文指导教师,经指导教师确认签字后,9月16日之前交回研究生办公室留存备查。

  三、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

  博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16日前通过答辩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双盲”评审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4.《吉林大学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且在首页。

  四、涉密学位论文

  1.我校学位论文保密等级一般分为公开、内部、秘密、机密、绝密五级。

  2.涉及秘密、机密、绝密的学位论文的管理按照《吉林大学涉密研究生与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3.涉及到专利申请、技术转让、成果推广以及技术或商业机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保密级别为内部。该类论文应于9月16日前在系统内提交内部论文申请,经由系统打印出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要求经相关部门或人员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内部论文申请。

  4.“内部”和“涉密”学位论文的论文封皮右上角密级处需做明确标注并确定保密年限,标注方法如下:

  内部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秘密★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

  机密★年(空白处必须填写保密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

  论文电子版也需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缴清学费等相关费用者,将无法在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凡需缴纳超期培养费的学位申请者,请填写“研究生超期培养申请表”。财务处统一处理后,申请答辩人员登录财务缴费平台(网址:cwsf.jl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于提交答辩申请前一日缴清相关费用后方可在系统内提交答辩申请。

  六、新华社毕业生图像采集的照片在自己手里的,请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教育部学位中心已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开辟“学位查询”专栏,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交电子照片,将会出现因缺少电子照片或电子照片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学位信息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及认证。请各位学位申请人高度重视。

  七、9月3日前将论文开题报告及参考文献上传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中,否则无法打印成绩单。

  八、9月3日前将学术成果和用稿通知的扫描件通过微信、QQ发送给研办于老师。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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