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知识解决图书情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职业素养,胜任图书情报行业的实际工作,适应国民经济与社会信息化、文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图书情报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图书情报工作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图书情报业务工作与管理工作的能力。
3、能够利用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手段从事信息服务,适应社会信息化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课程、实践类课程。
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图书情报机构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成立指导小组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1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核心课21学分,任选课8学分,实践课6学分。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着眼实际问题、面向图书情报工作实务。论文内容要有现实性、应用性,体现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学位论文形式可采用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等。
学位论文须由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须有1位具有实践经验的本领域校外专家;论文评审应重点审核研究生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图书情报实际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