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法学院法律(法学)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考试形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考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二、研究生的类型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限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前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应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读研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留存定向就业单位。

 

三、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14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复试前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学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④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

  学费:16000元/年

 

八、其他

  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1.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23年10月—2024年7月),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可登陆本人学信网查询,证书编号连续输入,无空格。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6.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7.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选择“定向”类型。

  8.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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