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养模式改革的说明如下: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本学习年限。将基本学习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的学科,在过渡阶段实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至2年毕业,良好者可申请提前至2.5年毕业,具体标准由各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自2022级硕士研究生起,我校部分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培养,在硕士入学第1.5学年左右开展博士生阶段的师生互选,通过后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有攻读博士意向且硕士生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统考和推免)也可在硕士入学1.5学年时纳入硕博贯通培养体系。
3.我校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均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执行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具体说明参见录取当年硕士研究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