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科目详见招生学科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参考大纲可通过我校研招网查阅。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末。初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3月初通过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和我校研招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初试成绩满足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基本线由我校自主划定,预计于2021年3月上旬通过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3月中旬。复试具体要求以各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相关院(系)确定。
3.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不具有报考资格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除审查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