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修业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在职硕士生可酌情延长一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二年半至三年,在职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可酌情延长一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对少数学业优秀、可言工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缩短学习年限)。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国家最新颁布的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四、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不少于35学分的课程最低学分数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其中:
公共必修课:政治课 2门 4学分
硕士生英语 2门 4学分
专业英语 2学分
专业必修课: ≥12学分
专业选修课: ≥10学分
必修环节: 4学分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对硕士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硕士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生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硕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一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