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济大学学位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档案馆核实后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注明原学位证书编号等相关内容,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学位证明书”方式如下:
1.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学校档案馆办理“学位证明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21-65980365,地址:上海市杨浦区赤峰路67号(南校区)。
2.本人添加“同济大学档案馆”公众微信号,联系在线客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校档案馆核实后,以快递方式为申请人邮寄“学位证明书”。
特此说明。
同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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