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洋大学是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农、工、理、管、文、法、经、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2年。学校现有16个学院(部),水产、海洋科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学位类别22个领域,在校生15000多名。学校学科体系完善,优势特色学科明显,水产一级学科为辽宁省“双一流”建设学科,在教育部前四轮学科评估中,学科排名始终在3-4位。学校有国家级以及教育部、农业农村部等省部级科技平台30多个,研究生科研和培养创新条件优越。学校拥有浓厚的蓝色育人氛围,形成了 “兼容并蓄、追求卓越”的大海大精神为核心的蓝色大学文化特色。学校先后与世界13个国家(地区)的72所院校(机构)签订了学生联合协议,对外影响和国际声誉不断提升。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人数:5。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制与培养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可适当延长修学年限,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学业成绩优异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2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俄语或日语或英语(二)、农业知识综合二、农业推广学。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审查考生《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学校将在拟录取后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并在入学后组织考生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

  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12000元/学年.

 

十三、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三)考生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证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十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二)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三)学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在大连海洋大学完成,后续学习工作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毕业时由大连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选择这三个单位联合培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三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四)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查看相关信息。

上一篇: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管理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大连海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船舶工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