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现组织2021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导师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导师选择原则
研究生根据培养基地导师情况选择具有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全职导师或临床导师。部分研究生需要先确定临床导师人选后,再另外选择一名论文指导教师。各位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好自己的导师。
1.导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满足三年内稳定带教工作。
2.只允许在规培单位范围内选择与录取专业一致的全职导师、临床导师。
3.只允许选择锦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附属三院的全职导师为论文指导教师。
4.研究生自行联系选择论文指导教师(也可通过临床导师联系与其研究领域相同或相近的附属一院,三院的导师为论文导师)。
二、填报材料
1.选择全职导师的,填报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
2.选择临床导师的,在确认临床导师后,再进行论文导师的选择。填报以下材料:
(1)《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临床导师)》
(2)《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审批表(全职导师、论文导师)》
(3)《锦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1.每名研究生填写导师双选审批表或,导师签字后,扫描成PDF版本。同时填写双选情况汇总表,将两表一并提交至各培养基地管理部门,由各基地管理人员统一汇总。
2.培养基地加盖单位公章(培养单位填写学生所在规培单位的现用名,必须和培养单位的公章对应,不能用曾用名或简称)。培养单位将excel版、盖章后pdf版、每个学生附件1或附件3 pdf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jyxwgl2020@126.com;、附件1、2、3纸质版盖章后由培养单位统一邮寄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不接收学生个人邮寄。
3.时间要求:截止到2021.9.17
4.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307办公室。
研究生学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