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保证和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研究生导师培训办法(试行)》(辽教办发〔2021〕33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将举办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导师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组织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会议形式
线上线下结合
三、参会人员:
1、全体硕士研究生导师
(1)锦州医科大学2021年校内、外新聘硕士研究生导师
(2)2021年上岗招生硕士研究生导师
(3)其他具备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2、校内、校外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科长等。
四、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1年10月24日8:30-12:00
会议地点:
1、锦州医科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主会场)
2、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二、三医院(具体地点详见各单位通知)(分会场)
3、锦州医科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基地(具体地点详见各单位通知)(分会场)
五、有关说明
1、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式,学校暂不组织举办集中大规模线下培训,本次导师培训分别在各校外培养单位设置分会场,请各单位结合本通知内容另行发布详细说明,并组织本单位导师集中观看线上直播。
2、请各单位严肃培训纪律,保证人员到会率,并做好登记备案。对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到会的人员,做好请假记录,并及时转达相关会议精神。
3、请各培养单位在会议召开同时,做好现场观看培训会议的现场图片资料采集,保证照片清晰度,选择3-5张代表性图片,图片名称标明培养单位全称,于10月24日15:00前发送至2196354282@qq.com。
4、列入主会场参会人员名单中的人员,请务必按时到会。因事无法到会的,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请假条,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0月21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学位管理科。
5、参加线上培训的各单位管理人员,请于10月22日上午10:00准时参加系统调试,测试网址将在工作群内另行通知。如存在无法收看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学院联系。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