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使我校2022年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推免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具有推免生资格。
(三)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品行优良,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等行为。
二、接收专业
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见附件《渤海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报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申报我校推免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一)《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三)本科在校1-6学期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四)大学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小语种提交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五)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复印件;
(六)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本校学生只需提交《渤海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他材料参照本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材料。
五、复试
推免生复试分为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总分10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分者不予录取(不含本数)。
六、录取
(一)研究生学院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最终拟接收名单。
(二)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三)拟接收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研究生学院发出拟录取通知,报省招办审核。
七、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汉语国际教育、法律(法学)、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学制为二年外,其它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2、奖助政策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整体实力,积极打造交叉学科,提升跨学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
1.理、工、管理类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2.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4.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九、其他说明
(一)本科期间作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事先征得原单位同意。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本科学习期间出现不能正常毕业等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填报的报考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取消录取资格。
十、若上级部门在2022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