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22年春季毕业硕士研究生:
本学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开始,资格审查工作依托公共数据库系统和学位申请系统展开。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申请学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包含2018级以及之前延期毕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审核资格
完成预毕业信息确认,且中期考核通过后,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导入硕士研究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三、审核内容
(一)课程审核
1、自查课程成绩
●硕士生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进入研究生系统-我的学习旧-课程学习-成绩-提交(不需输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到本人在学期间的所有课程和成绩,进行自查。
●在公共数据库系统中自查成绩和维护核对个人信息可同时进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
2、学位系统中进行课程审核
●在学位申请系统再次确认提交个人信息后,请再次核对在学期间的成绩信息,无误则点击提交按钮;若再次核对发现错误,请联系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进行修改。
●课程成绩提交后,由院系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研究生教务秘书采用打印1或打印2方式打印成绩表四份,交培养办审核盖章并在系统中确认。
●培养办审核通过的四份成绩表,一份与学籍卡一起由院系交院办转交学校档案馆永久保存(须有照片),一份返还院系归入学生本人的人事档案袋,一份由院系存留,一份给到学生本人。
3、注意事项:
●四份成绩表必须在学位申请系统中打印,请不要从公共数据库研究生培养模块里的打印学生成绩单中打印。
(二)科研审核
1、填写并提交科研成果
●登陆公共数据库系统,进入研究生系统-我的学习旧-学位申请
●确认提交预毕业信息之后,填写相应的科研成果信息(论文最多填5条,专利最多填3条)并提交。如果没有科研成果也请点击提交。
●填写完毕后提交并打印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登记表,连同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一并交研究生教务秘书。
2、科研成果审核
●在学位申请系统中,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提交。
●培养办根据各院系对硕士生科研成果的考核标准,对院系通过的科研成果进行复审和抽查。
●审核通过者将进入答辩程序。
四、审核截止时间
拟申请2021年12月学位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请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完成课程审核和科研审核,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五、联系方式
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审核和科研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
院系审核:本院系研究生教务秘书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