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科简介
吉林农业大学于2006年获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0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硕士学科依托于吉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现设有4个二级学科,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和党的建设。
本学科已形成较为鲜明的特点:一是注重基础理论及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注重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中国道路研究;习近平生态思想与美丽中国建设研究;党的建设基本理论与实践、党风廉政建设研究;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二是以高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为目标,强化基础理论研究支撑作用和研究成果的社会转化功能,发挥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立德树人功能。三是以"农"为优势和特色,注重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与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农村党建的相关问题研究等。
本学科已经形成以骨干中坚为依托的科研、教学团队。团队在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上较为合理。现有团队成员48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0人、讲师14人、助教4人;其中,20人获得博士学位,27人获得硕士学位。团队成员专业背景符合二级学科的基本要求,能够能够为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提供支撑。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政治素质高、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理论功底,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了解本学科最新动态,并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社会现实及热点,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一定的写作能力的硕士研究生。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际工作部门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研究、教育、宣传、出版等方面高素质的专门人才。
三、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本方向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条件、发展进程、基本经验和基本规律,并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研究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三农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以及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问题。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并重。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鼓励实行以导师科研团队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文献阅读报告、科研进展汇报及学额为论文全程指导,对交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组成交叉学科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3、课程学习与实践、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要认真学好理论课,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考核要求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六、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学分下限 | 课程学分上限 | 学位课学分 | 学位课及其他课及格成绩 |
28.5 |
22.5 |
24.5 |
16.5 |
70 |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研究方向 | 开课学期 | |
学位课 | 公共必修课 | s10193b1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 | 36 | 2 | \ | 1 |
s10193b2 | 外国语 | 80 | 2 | 1 | |||
学科必修课 | s0305b01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 16 | 1 | 1 | ||
S0305b18 | 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 | 24 | 1.5 | 2 | |||
s0305b03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题研究 | 32 | 2 | 1 | |||
s0305b04 |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 32 | 2 | 1 | |||
S0305b19 | 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 | 16 | 1 | 1 | |||
s0305b07 | 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 | 24 | 1.5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
s0305b08 |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 | 24 | 1.5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
s0305b09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24 | 1.5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 | ||
s0305b10 | 马克思主义理论前沿 | 24 | 1.5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2 | ||
s0305b12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大理论前沿问题研究 | 24 | 1.5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2 | ||
s0305b13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研究 | 24 | 1.5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2 | ||
s0305b15 | 中共党史专题研究 | 32 | 2 | \ | 1 | ||
s0305b16 | 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 | 24 | 1.5 | 党的建设 | 2 | ||
s0305b17 | 中外政党制度比较研究 | 24 | 1.5 | 党的建设 | 2 | ||
非学位课 | 公共选修课 | s10193x2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 | 1 |
s10193x3 | 第二外国语(英语) | 32 | 2 | 2 | |||
s10193x4 | 生物信息学 | 32 | 2 | 1 | |||
s10193x6 | 雅思 | 32 | 2 | 2 | |||
s10193x5 | 论文写作指导 | 16 | 1 | 2 | |||
学科选修课 | s0305x01 | 农村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 16 | 1 | 2 | ||
s0305x02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16 | 1 | 2 | |||
s0305x03 | 比较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 | 16 | 1 | 2 | |||
s0305x04 | 中国共产党"三农"问题理论与实践 | 16 | 1 | 2 | |||
s0305x05 |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题研究 | 16 | 1 | 2 | |||
s0305x08 | 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史 | 16 | 1 | 2 | |||
s0305x09 | 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 16 | 1 | 2 | |||
s0305x10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专题研究 | 16 | 1 | 2 | |||
必修环节 | h1019301 | 开题报告 | \ | 1 | \ | ||
h1019302 | 中期考核 | 1 | |||||
h1019303 | 学术活动 | 2 | |||||
h1019304 | 教学实践 | 1 | |||||
h1019305 |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 1 |
3、教学方法
①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对硕士研究生倡导启发式、探索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4、考核方式
①课程考核课程考试可采用不同方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课程论文、学生做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位课70分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及格。
②必修环节考核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具体要求见必修环节。
七、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要求查阅文献资料100篇以上,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4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50%,并根据综述内容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并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组织学科专家二次论证,具体方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方法》执行。(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各学科方向组织。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状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1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2学分(听学术报告记1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1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5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分会或省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0.5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3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计0.3学分(听学术报告计0.1学分);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书面记录材料由研究生秘书以试卷形式进行存档。
4、教学实践(1学分)
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6学时教学实践,教学实践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八、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