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学校简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在1986年授权的二级硕士点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10年被授予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硕士授权学科,现有教师21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6人,具有博士学位18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1人。整体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具有博士学位者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较高。本学科依托生态恢复与生态系统管理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吉林省商品粮基地土壤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和农业资源与环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控与修复、退化土壤改良和生态恢复、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气污染控制新材料研发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研究,形成了明显的优势研究方向。构建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农业产地环境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安全生产、新型环保材料研发等具有鲜明学科特色的技术体系,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部分创新性成果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充实了区域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理论和技术体系。近5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技术项目1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获吉林省科技进步奖5项,发表SCI收录论文40余篇,授权各类专利10项,转化1项。与德国基尔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农业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长期保持学术交流合作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关系。

  

二、培养目标

  面向东北地区及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需求,结合农业大学的特点,融入地学、化学、农学和生命科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能够在本学科或农业环境保护领域内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技术研发与应用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对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基本的了解,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研究方法与技能,在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环境规划与管理等领域具备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科学研究与开发、工程设计或技术管理等工作。

  3、掌握一门外语,能够熟练阅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外文文献,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具有较强运用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三、研究方向

  1、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控与修复

  围绕黑土区的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重点开展农田养分流失控制、新型缓释肥料研发与应用、重金属污染土壤植物修复与钝化固定、农药微生物降解、水土保持、秸秆还田、养殖废弃物肥料化利用等理论和技术方面的研究。

  2、退化土壤改良和生态恢复

  以污染物消除与控制和土壤环境调控为重点,融入植物学、地学和灾害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开展盐碱地、矿区采矿迹地、裸岩和边坡等脆弱或退化生态系统恢复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3、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以农林生产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废弃菌糠、农作物秸秆、养殖废弃物和废弃果渣等为对象,依据其组成结构,从低成本利用和高附加值产品生产两个角度,制备农用保水剂、电容器、保键食品、复合肥料和生物质炭等,从而实现其资源化利用。

  4、水气污染控制新材料研发

  通过静电纺丝技术制备光催化材料、空气过滤材料、油水分离材料、纳滤材料和抗菌材料,实现对不同类型污水的处理及空气的净化。针对环境中的痕量有机污染物开展了以可再生能源和半导体材料为核心的光催化剂及相应技术体系的研发工作,设计、制备及筛选多类低成本、高降解性能的新型多元异质结型光催化剂。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非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以课程学习与论文研究并重。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责任制,鼓励实行以导师科研团队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组织文献阅读报告、科研进展汇报及学额为论文全程指导,对交叉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组成交叉学科的指导小组进行集体指导,导师应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

  3、课程学习与实践、学术活动硕士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要认真学好理论课,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考核要求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教学实践活动。

  

六、课程体系

  1、学分要求

总学分 课程学分下限 课程学分上限 学位课学分 学位课及格成绩 其他课及格成绩
26-30 20 24 12 70 60

  2、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研究方向 开课学期
学位课 公共必修课 s10193b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实践研究 36 2 1
s10193b2 外国语 80 2 1
学科必修课 s0903b01 土壤物理 32 2 1
s0903b02 土壤化学 32 2 1
s0903b03 高级植物营养学 32 2 1
s0903b04 养分资源综合管理 32 2 1
非学位课 公共选修课 s10193x1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1
s10193x3 第二外国语(英语) 32 2 2
s10193x4 生物信息学 32 2 1
s10193x6 雅思 32 2 2
s10193x5 论文写作指导 16 1 2
学科选修课 s0903x01 资源与环境专题 32 2 1、2、3、4 1
s0903x02 土壤微生物分子生态学 32 2 1 1
s0903x03 计量土壤学 32 2 1 1
s0903x04 生物地球化学 32 2 3 1
s0903x05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32 2 4 1
s0903x06 土壤发生与分类学 32 2 1、4 1
s0903x07 土壤肥力与耕地质量 32 2 1、2 1
s0903x08 土壤侵蚀与防治 32 2 3、4 1
s0903x09 土壤污染与修复 32 2 1、3 1
s0903x10 植物营养的分子遗传学 32 2 2 1
s0903x11 高级试验设计 32 2 2 1
s0903x12 农业环境保护 32 2 2 1
s0903x13 专业科技论文写作 16 1 1
必修环节 h1019301 开题报告 1 2
h1019302 中期考核 1 3-4
h1019303 学术活动 2 1-6
h1019304 教学实践 1 1-6
h1019305 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 1 1-6

  3、教学方法

  ①教学内容要注重理论与科研实践相结合,由系统知识传授向能力培养转变,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对硕士研究生倡导启发式、探索式、参与式教学方式。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4、考核方式

  ①课程考核课程考试可采用不同方式,但一般应有一定量的笔试。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专业课采用课程论文、学生做专题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考察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其应用基础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位课70分为及格,其他课程60分及格。

  ②必修环节考核分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实践教学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具体要求见必修环节。

  

七、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1学分)

  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在第二学期完成开题。要求查阅文献资料100篇以上,其中最近5年内的文献应占40%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50%,并根据综述内容提出学位论文题目和选题报告。开题报告要求公开举行报告会,并由本学科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组织学科专家二次论证,具体方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方法》执行。(1学分)

  2、中期考核(1学分)

  中期考核入学后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各学科方向组织。中期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状况、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和身体状况等。具体办法按《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1学分)

  3、学术活动(2学分)

  硕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2学分(听学术报告记1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1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5学分);参加国内一级学会分会或省级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计0.5学分(听学术报告记0、3学分);在全校或学院作学术报告计0.3学分(听学术报告计0.1学分);参加国家或学校公派联合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学术活动视为考核合格。学术活动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2学分。书面记录材料由研究生秘书以试卷形式进行存档。

  4、教学实践(1学分)

  可采用协助导师担任助教、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形式,硕士研究生至少完成6学时教学实践,教学实践考核由导师在第6学期初对学生进行评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记1学分。

  5、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习、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八、发表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取得学术成果要求按《吉林农业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执行。

  

九、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学校及学科的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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