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目标?

  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均属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途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面向法律职业部门在职人员,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实践型、复合型、高层次的法务人才。

  完成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业的毕业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深刻把握法律职业道德原则和法律职业伦理规范。

  (二)在法律实践经验基础上,通过提升法律理论水平,全面加强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与方法、职业思维、职业语言和职业技术等能力。

  (三)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知识,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与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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