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电子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总则

  1、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2、哈尔滨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哈尔滨理工大学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部和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自然状况

  1、学校名称:哈尔滨理工大学 代码:10214

  2、哈尔滨理工大学历经近7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艺术等九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鲜明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国内“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

  3、哈尔滨理工大学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设有哈尔滨理工大学荣成校区。

  4、所有研究生教学活动均在哈尔滨市市内各办学区进行。

  5、学校总占地面积163.19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8.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58万册,电子图书243万册,中外文期刊16万册,文献数据库27种。现有教职工2810人,其中专任教师1733人,副高职以上人员1308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5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1人、讲座教授5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15人,博士生指导教师93人,硕士生指导教师642人;全日制在校生33487人,留学生近200人。

  6、学校设有18个学院,共15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有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设置2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可设置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高电压与绝缘技术),5个国防特色学科,5个黑龙江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电气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7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招生计划与学习方式

  1、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人。

  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管理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如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小于推免生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普通招考。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依据国家文件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五、招生专业与学制

  1、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均为专业学位。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目录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2、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硕士研究生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六、学费标准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学费标准为每年9000元。

  

七、报名与现场确认

  1、报名条件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且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申请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方向)、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学方向)、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专业。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两个专业招生总数不超过3人。

  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3、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

  4、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

  (二)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均须在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和现场确认流程将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要求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选择“哈尔滨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2303)的考生,除按《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要求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的相关证明、《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需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注册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登录个人学信档案,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初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要求和考试科目安排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有关规定。

  2、初试自命题科目及考试范围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初试准考证及考试地点

  1、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试地点、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等相关说明详见准考证。

 

十、复试与调剂

  1、 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应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我校复试办法(包括时间及内容)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主页进行查询。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院(所)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主干课。

  5、加分照顾政策基本要求可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的规定。

  6、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可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的规定。

  我校的具体要求届时可登录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录取

  1、根据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两种。

  (一)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体检在考生复试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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