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请各位考生认真查看复试的具体安排及要求,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见附件3),按照各招生学院统一安排参加复试。现就本次复试相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报考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复试名单(见附件2)。
二、复试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采取现场考试形式,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考试形式。
(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1.专业课面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分),总和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满分150分。
2.专业课面试或笔试由学院自行设定,根据招生简章中复试考试科目要求,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凡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或违反考试纪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不合格,或外语测试总分低于12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再进行校内调剂。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
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复试前,由招生学院与考生联系,详见学院复试方案。
(二)考生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
(三)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样式见附件5)。自考应届生需出示省级自考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于2024年7月份之前毕业的证明。
2.往届考生需提交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
3.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进修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含6门以上成绩)、省级刊物发表文章,同等学力的认定以研究生考试报名时所具有的学历为准。
※上述考生在资格审查时皆需上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6):应届生由所在院系所分党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往届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或家庭实际住址相应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另需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见附件7))。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部需在复试前签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研究生合同书》。
4.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5.复试取消体检,改为入学时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取消该考生录取资格;
6.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
一志愿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现场提交审查材料;调剂考生按照学院要求在网上提交审核材料,格式均为PDF或JPG,入学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纸质版,不能按时上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3-24日,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并通知考生。
2.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以《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内容侧重实践,具体形式以各招生学院的方案为准。
3.复试整体工作依照《哈尔滨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见附件8)执行。
五、其它
1.各招生学院需提交复试材料清单、提交时间及相关表样,见附件10(附件10所涉及内容与学院工作有关,考生不用查阅)。
2.我校将在国家调剂网站开通后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后续通知。
上一篇:没有更多了
下一篇: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