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MBA硕士(金融投资与资本运作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一)学院简介
工商管理学院(SchoolofManagement),前身是1984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立的国际企业管理系,2008年7月正式组建成立工商管理学院。学院设有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硕士学位点。企业管理学科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学科。2016年工商管理学院成功获批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活力充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聚焦国际化、创新性与应用型高层次工商管理类人才的培养。2024年5月学院获得英国商学院毕业生协会(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简称BGA)金牌认证。
(二)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52名一线专业教师,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3名,教授11名,博士学历比例达到96%。1名教师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2名教师获上海市教学名师荣誉称号,3名教师获“宝钢教育奖”,3名教师获上海市“育才奖”,3名教师获得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4名教师获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1名教师获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3名教师获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同时,学院还拥有教育部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工商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2009年度国家级教学团队。
(三)学科建设
2015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科位列全国前30%-40%。2023年软科发布“中国大学学科排名”,工商管理学科排名位列全国前30%。2024年软科发布“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工商管理专业位列B+档次,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位于A档次。
二、招生计划
2025年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57人。
三、专业介绍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项目创办于2011年,在10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我校“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精神,以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工商管理为依托,充分利用长期以来形成的高素质应用型对外经贸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优势和办学资源,以重视跨文化交流能力、社会实践、案例教育为特色,从“国际化、数智化、复合型”三方面着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反思胸怀”的高素质商界精英。
四、授课
时间安排:周五晚和周六、周日白天(部分课程弹性集中授课)。
授课方式:线下教学。
授课地点:以古北校区为主(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授课语言:中英文相结合/以中文为主。
五、获得证书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制学费
学制:2.5年。
学费:8.32万元/年。
七、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22日。
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或203日语。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2025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复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现场作答);②工商管理综合知识与能力(现场作答);③综合考核(包括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八、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录取
1.录取规则根据“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以人为本”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整体素质。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十一、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申请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