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公共管理MPA硕士(行政管理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以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为遵循,满足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开放型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管理实践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特别是学校财经学科优势和涉外专业特色,培养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质与公共管理职业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学术性与实践性相契合,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具有公共管理实践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四、拟招生人数

  公共管理MPA非全日制硕士拟招生38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文件为准,录取时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和要求。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信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上海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的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初试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

  2.初试参考书目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二)复试

  1.复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着重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程度)(现场作答)②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综合能力(综合考核)③英语口语与听力(综合考核)

  2.复试参考书目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②张国庆主编《公共行政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③欧文·休斯著,张成福译《公共管理导论》(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三)录取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七、学费标准

  学费总额78000元,按学年分三次缴纳,分别为40%、40%、20%。

 

八、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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