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全校性的学位论文答辩每年安排二次,分别于2月底3月初和5月底6月初进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权限
1、研究生能否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由导师决定;
2、研究生学位论文是否通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决定。
三、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3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外校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外校专家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参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各学院推荐,由研究生部审核,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人由答辩委员会中2名成员担任,由各学院聘请。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可否提交答辩、是否达到申请学位的学术水平提出意见。论文评阅人的姓名应对学位申请人保密。
五、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
1、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分评阅和答辩二部分。
2、在学位论文的评阅中,如2名评阅人都认为论文学术水平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该学位论文视作答辩未通过;如只有1名评阅人认为论文学术水平未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按时组织论文答辩,由答辩委员会3名委员多数票决定是否通过答辩。
3、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4、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出席。
5、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应回避。
6、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至2人。
7、学位论文答辩获得答辩委员会2/3(含)以上同意的,为通过。
8、论文答辩未通过但可进一步修改的,由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决定修改期限,最快不得早于3个月。
六、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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