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春学期学生返校的提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全面开学、正常开学和安全开学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对2020-2021学年春学期开学有关事项安排提示如下,以便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1.当前身处国内低风险地区且返校前14天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无相关接触史和健康异常状况的学生(含国际学生),可以通过钉钉在线申请登记,由学院(系)、学园审批同意后返校,并按照春季开学报到和注册的有关安排完成报到注册。

  本科生原则上于2月26日至28日期间返校,2017级及以上学生可在上述时间返校; 2月26日,2018级学生返校;2月27日,2019级学生返校;2月28日,2020级学生返校。返校后按班级在开学两周内到相关学园办公室、所在学院(系)教学办公室注册。

  研究生因实验等科研需要,2月18日起可返校,原则上2月27日前均应返校。非本校生源春季入学博士生2月27日报到。老生和新生开学后两周内到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科办公室注册。

  2.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学生,暂不返校,根据学校教务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请假和报备手续,并参加线上学习,待特殊情况解除后再返校。

  (1)当前身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

  (2)返校前14天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

  (3)共同生活的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

  (4)有其它疫情暴露情况的;

  (5)目前身处境外的;

  (6)入境后未完成“14+7+7”集中隔离和健康监测的;

  (7) 共同生活的人员中有入境后尚在居家隔离或日常健康监测阶段的;

  (8)因健康状况异常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的。

  3.如疫情变化和防控要求调整,学校将调整返校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请以新通知为准并认真执行。请各位同学在返校途中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党委学生工作部 本科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2月9日

上一篇: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下一篇: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培养方案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