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是需要撰写论文的,而对论文的写作是有一定要求的,浙江大学公共管理(MPA)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如下:
一.为了提高MPA论文质量,充分发挥论文工作在MPA教育中的作用,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中对论文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要求。
二.MPA研究生在选定导师后,应及时与导师商定论文题目,尽早开始收集和积累资料,开展调查研究。论文写作一般在课程结束后,时间为一个学期。
三.MPA学位论文选题应突出实用性,要在自己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单位的实际需要或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某一具体问题,在导师指导下确定论文题目。
四.论文题目确定后,要写出开题论证报告,并在研究所组织开题论证,听取其他老师和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论文写作方案。开题论证是研究所的日常学术活动,各位导师应精心组织,MPA研究生应积极参加。
五.在论文写作中应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培养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论文所得结论应对解决实际管理问题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六.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公共管理案例。论文必须逻辑清楚,结构合理,文字通顺流畅,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七.MPA论文的评价标准注重考查研究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见解,或对解决实际管理问题有实用价值。
八.论文初稿完成后,必须经导师仔细批阅,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要根据导师要求认真进行补充调查和修改。
九.论文写作完成并按规定格式打印装订后,须经导师审查,认为合格后报MPA教育中心,进入论文初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程序。
以上就是浙江大学公共管理(MPA)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请大家按照要求撰写,否则是不能通过审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