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导师、各研究生: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总体水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就2021年第三批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盲审对象
1、所有拟毕业博士研究生
2、所有提前毕业及延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3、在职工程硕士:学习年限内采取随机抽取盲审,超过学习年限全部盲审。
二、学校盲审流程
1. 2021年第三批参加学校盲审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需提前提交学位论文至系统,10月12日晚24点系统自动关闭(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stulogin)盲审论文格式不得出现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隐去的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
2. 10月13日前院系登录系统审核申请学位学生的课程和学分。(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
3.院系审核通过后,10月14日前导师完成论文审核。(网址:http://yjsxt.njtech.edu.cn/home/login)
4.院系、导师审核都通过后,学院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0月15日前学院务必完成检测报告上传,查重通过(<15%)的论文送盲审,不通过的论文予以驳回。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等工作有序开展、顺利进行,请论文抽检同学及时提交、务必准时,论文需送到相关高校进行盲审。盲审评阅意见合格通过后,学院可安排论文答辩。
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学位论文质量审查、把关,严格学位论文答辩管理,细化规范答辩流程,强化监督,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三、学术不端检测要求
每名研究生提供1次检测机会。研究生院将只对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上传系统。查重通过方可送盲审,对于检测结果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南工校研[2014]28号)》做出相应严肃处理。
四、《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条例(修订)南工(2018)研字第6号》规定的盲审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根据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
(1)若评阅意见为3A,则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论文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为3A以下、3B(含3B)以上,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参加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有一个C,没有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一个月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送原要求重新评审专家复评。评议结果为A或B,则为通过。
(4)若评阅意见中有两个C或有一个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5)若评阅意见为两个及以上D,则学位申请人需重新开题、撰写论文再申请答辩。
(6)若评阅意见为AAC、ABC、AAD、ABD,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提交另2名专家评阅,若2份评阅意见全部为A或B,申请人可参加论文答辩,若其中有1个为C或D,则申请人本次不能进行答辩,需经过半年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盲审。
(二)、硕士学位论文根据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
(1)若评阅意见为2A,则学位申请人可直接进行论文答辩。
(2)若评阅意见为AB、2B,则学位申请人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参加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为BC,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个月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送原要求重新评审专家复评。评议结果为A或B,则为通过。
(4)若评阅意见为BD、2C、C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半年以上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5)若专家评阅意见为2D,则学位申请人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年以上的修改。修改完成后经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重新盲审。
(6)若评阅意见为AC或AD,学位申请人可以申诉,导师、学院、分委会同意后,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提交另1名专家评阅,若评阅意见为A或B,申请人可参加论文答辩,若为C或D,则申请人本次不能进行论文答辩,需经过半年以上的修改后重新盲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