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语文)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主要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在报考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学习方式。
三、招生计划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名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名左右。
其中教育学院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招生3人。
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依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规模。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普通高校应届定向本科毕业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我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考生[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6的部分专业(具体以研招网报名系统为准),且只接受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单独考试考生报名、考试时间与全国统考相同,报考点、网上确认、考试地点均为“320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必须填写《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下载”栏中下载)并于报名结束后五日内EMS快递至我校研招办,经审查符合单独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网上确认。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条件,我校理工农类学科招收该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确切招生人数及生源范围以教育部通知文件为准。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我校仅在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该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特别说明:我校单独考试、专业代码为135400、135600和135700的艺术学科(专业学位)唯一指定考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报考点(代码3207),考生初试地点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不接受其他考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违纪、作弊等所受的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于报名系统中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
4.我校执行国家一区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推免生除外)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核对并确认;
(2)考生应当按照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确认系统要求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本人图像须拍摄本人真实图像,不得美颜;
(4)考生须慎重填写并牢记本人通信地址(原则上填写家庭常住地址)及移动电话,确保后期录取通知书发放等能顺利寄送到本人。
(5)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填写的学历(学籍)信息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信息一致。报名期间系统对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联系我校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凭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关闭后,考生将无法再次登录、查询,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妥善保管至复试结束(2025年5月),遗失不补。
(二)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以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四)考试方式:初试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管理类综合能力(199)、经济类综合能力(396)、教育学专业基础(311)、教育综合(333)、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及法律(专业学位)专业的考试科目,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其中部分科目(科目代码以2、3、4开头,除336艺术基础和244二外法语等)请查询相应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公布的考试大纲]。
(六)考生初试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纸质成绩单。
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3教育综合④855语文学科基础
复试科目:F30语文学科及教学综合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T081文学文本解读学T082中国古代文学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包含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的考核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时间及各学院复试细则于复试开始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科目包含199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招生学院网站。
考生体检工作在录取后报到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
学制3年,学费20000元/生/年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软件学院研究生培养地点位于南信大江北新区研创园研究生培养基地。集成电路学院研究生培养地点位于南信大浦口经开区创新港研究生培养基地。其他专业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b.nuist.edu.cn/。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的相关通知均发布在该网站,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2.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3.严禁我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且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5.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6.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8.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考生如有疑难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