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工大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简称:21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排课分工:研究生培养办安排全校性公共课,各学院安排专业课。
2、排课时间:全校性公共课预计7月初结束,学院专业课于研究生选课前结束,同时完成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课程信息录入工作。
3、排课要求:为提高研究生授课质量,鼓励开课单位小班化教学,针对专业学位课多于80人、专业选修课多于50人的开课课程须填写《研究生课程信息备案表》(需电子版和纸质稿),交研究生备案。《学院开课一览表》、《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只需PDF版),请各学院于研究生选课前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选课(退补选)时间:
选课时间:9月10日-12日
退补选时间:9月17日-18日
5、报送课程成绩单:2021春季学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课程成绩(包括补考成绩),按照管理系统课程顺序排列,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装订成册,请于21秋季学期开学三周内完成。
6、补考安排:开学报到注册后第一周安排研究生课程补考。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