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人文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科教学(历史)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流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公布的2021年报考条件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参见《浙江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研究生。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时间由各省级招办确定。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此信息须确保在2021年8月底前有效。


三、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

  初 试: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 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

  (二)在复试前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各专业体检要求。


五、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六、学制与学费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学费2万。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具体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布标准。


七、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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