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近日启动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我校现有9个创新项目,分别由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6个学院(研究院)、细胞应激生物学等两家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执行。

  二、立项办法

  该项目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采取“各单位先申报项目、后推荐选派人员”的模式实施,旨在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的国际化人才。

  申报项目应反映项目单位在加强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体现单位特色学科优势,代表单位人才国际合作培养实力与水平,能够对国内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应体现服务行业、学校发展,围绕学科建设、培养模式创新;应具有创新的特点特征,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应聚焦相关专业人才领域,建立优质合作交流平台。

  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校际或院际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

  三、2022年可新申报项目数

  我校2022年可新申报项目3项,另可依托“中日联合人才培养计划”与中日大学校长论坛日方成员高校联合申报1项。

  四、项目选派类别和资助内容

  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项目单位可结合各自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我校作为教育部“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可依托获批项目选派少量本科插班生,全校每年申报该类别的规模不得超过5人。

  创新项目主要依托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进行人员选拔、管理和回收,国家留学基金委对于各单位选拔推荐的候选人不再组织专家评审,仅进行材料审核后确定是否录取;其他国家公派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是否录取。

  受资助的选派人员将能够获得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

  创新项目鼓励项目单位多方筹集配套经费支持项目落实,并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和其他经费支持的项目。

  五、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根据《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国家留学网的专栏信息(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按照《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创新项目申请书》和支撑材料(正式公函将由学校研究生院准备;

  1.2021年9月15日(周三)前,请向研究生院提交加盖院章和分管院领导签字的纸质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chenquan@xmu.edu.cn。

  2.9月16日-9月30日,研究生院组织开展校内选拔,统筹研究,择优确定2022年度推荐参与申报的项目。

  3.10月1-10日前,获推荐项目完成网上申报。

  4.10月11-2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上一篇:厦门大学2021年下半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厦门大学关于夏季学期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通知

在职研究生

常见问题

更多
全国在职研究生报名咨询电话

400-188-0979

快捷报名

更多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错误提示在这
提交信息
提交成功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