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接受检查(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敬请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http://zs.xmu.edu.cn)。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姓名+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4.在校在籍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www@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在籍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考生姓名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部门和院系将进行认真核查,若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