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复试需同时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基本复试线,校外调剂至我校考生必须同时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国家线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
(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 5 )生源有缺口的专业应优先从校内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中调剂。
( 6 )除参加管理联考的专业学位之外,调剂考生必须同时达到原报考专业相对应的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对应的分数线。由于参加管理类联考的各专业学位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因此,调剂考生只需达到调入的管理类联考专业学位分数线且符合相关调剂政策即可,无需达到原报考专业学位分数线。
(7 )对申请同一院(系、所)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相关院(系、所)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 8 )原则上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 9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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